建設地點:南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金江路東側、朝霞路南側、金富路西側;
建設單位:南通蘇通分離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環評機構:蘇州常衛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項目概況:南通蘇通分離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擬在南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金江路東側、朝霞路南側、金富路西側新征用地31682平方米建設“化工反應及分離設備成套裝備項目”。該項目新建廠房3棟,建筑面積共41762.47平方米,設置生產區、倉庫、展廳及辦公區等,購置激光切割機、數控折彎機、吊車、激光焊接機、表面處理生產線、卷板機、自動埋弧焊機、加工中心、噴漆和烘干設施等生產設備,并配套建設廢氣、廢水等污染防治設施,對現有工程無任何依托。項目建成后,企業將新增年產30臺套化工反應及分離設備成套裝備、40臺套船舶脫硫設備、30臺套遠洋船舶碳捕集設備、2臺套電廠碳捕集設備的生產能力。本項目總投資50000萬元人民幣,其中環保投資170萬元,環保投資占比0.34%。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如下:
1、大氣污染防治措施
本項目噴砂/拋丸廢氣(顆粒物)經密閉管道收集進“濾筒式脈沖除塵”裝置處理后通過15米高排氣筒(DA001)排放;打磨廢氣(顆粒物)經集氣罩收集進“濾筒式脈沖除塵”裝置處理后通過15米高排氣筒(DA002)排放;噴漆(包括調漆、洗槍)、烘干廢氣(顆粒物、非甲烷總烴、苯系物、二甲苯)采用負壓吸風方式收集進“二級干式過濾+活性炭吸附脫附+RCO催化燃燒”裝置處理后通過15米高排氣筒(DA003)排放;危廢倉庫廢氣(非甲烷總烴)采用整體換氣方式收集進“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通過15米高排氣筒(DA004)排放。焊接廢氣(顆粒物)采用移動式煙塵凈化器收集處理后無組織排放;切割下料廢氣(顆粒物)經集氣罩收集進“袋式除塵”裝置處理后無組織排放。本項目涂裝工序有組織排放的顆粒物、非甲烷總烴、TVOC、苯系物執行《工業涂裝工序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2/4439-2022)表1中的標準限值,其他工序有組織排放的顆粒物、非甲烷總烴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表1中的標準限值;廠區內非甲烷總烴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執行《工業涂裝工序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2/4439-2022)表3中的濃度限值,廠界顆粒物、非甲烷總烴、苯系物、二甲苯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表3中的標準限值。
2、廢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項目實施雨污分流,廠區設置雨、污排口各1個。清洗廢水經沉淀池處理后與初期雨水、化糞池處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同接管至通州區益民水處理有限公司集中處理,尾水排入通甲河。廢水接管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中三級標準并滿足通州區益民水處理有限公司接管要求。
3、噪聲防治措施
各廠界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3類標準。
4、固體廢物防治措施
本項目產生的含油廢邊角料(HW09)、漆渣(HW12)、漆霧過濾棉(HW49)、廢活性炭(HW49)、廢油漆桶(HW49)、廢機油(HW08)、廢油桶(HW08)、廢勞保用品(HW49)、廢清洗劑(HW06)、廢清洗劑桶(HW49)、廢切削液(HW09)、空壓機含油廢液(HW09)、噴槍清洗廢液(HW06)、廢催化劑(HW49)等危險廢物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廢金屬邊角料、廢焊渣、廢布袋、廢濾芯、收集塵、廢鋼丸、廢包裝材料等一般工業固廢外售綜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清運。危險廢物貯存場所須滿足《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和《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江蘇省固體廢物全過程環境監管工作意見>的通知》(蘇環辦〔2024〕16號)等文件的要求。
公示時間:2025年9月19日~2025年9月25日(5個工作日)
公眾反饋意見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513-86028926
聯系地址:南通高新區行政審批局項目投資科(通州區政務服務中心三樓高新區服務大廳)
郵編:226300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上述擬作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